9月1日,建湖县具有现代化功能的标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正式投入试运行,新庭的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县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又登上了新的台阶。
今年以来,我县大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按照《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高点定位、高标准规划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建设,先后投入16万元,建成了100㎡的标准仲裁庭,庭内分审理区、旁听区,配备声像监控、投影显示屏、质证系统、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仲裁员、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配备显示设备,同步录音录像,举证质证、证据交换实现了电子化、数字化,而旁听人员还能通过投影仪同时观摩到申请、答辩、证据交换、笔录等内容,真正实现了“阳光”仲裁。
据了解,建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除建成了标准化的仲裁庭外,还同步设立了小仲裁庭、专用调解室、“三方驻会”办公室、“巡回法庭”法官办公室、人民调解工作室、档案室等专用工作室,实现了受理、立案、审理、监督机构独立办公,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正、公平。
据建湖县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4日,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顺利通过了省人社厅专家组的评审验收,率先在全市投入使用。另悉,今年1-8月份,累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88件,当期结案率达100%,有力维护了争议双方的权益,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