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推动建湖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盐城市建湖县部分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公开招聘(首批)中学教师(事业编制)3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赴高校招聘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0年7月3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5. 志愿在建湖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6. 身心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1. 发布信息。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有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 组织报名。
①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节假日不休)
②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2月27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发至邮箱185268722@qq.com。
现场确认: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2月28日上午8:00前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现场填写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联 系 人:陆玉才
联系电话:0515-86232117 13770211168
每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证明及书面承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现场面试。符合招聘条件者听候通知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同一学科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和聘用意向书。
4. 组织体检。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5. 组织考察。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6. 网上公示。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7. 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于2020年8月1日至5日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的,不予办理手续。
五、其它
1.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2.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 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赴外地高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600071。
4.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6232117(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建湖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赴外地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建湖县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赴外地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建湖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