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通知》精神,就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其中建阳镇、颜单镇、恒济镇、庆丰镇、宝塔镇5个镇各招聘1名(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6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3、中共正式党员;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党的工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违反计划生育尚未处理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可作为招聘对象的;
9、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指导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非公企业建立党群组织,做好党群的工作覆盖和组织覆盖。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组织建设、服务文化建设、服务职工群众,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
四、报名及资格复审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
报名地点:各相关镇组织办。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二:《建湖县“两新”组织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党员身份及一年以上党龄证明材料(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或档案专用章)。
4、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岗位;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考试和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建湖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建湖党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上海博霖实业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关镇工作,合同明确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有关待遇参照所在镇(街道、区)村(社区)副书记标准,并根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考核结果,上下浮动执行,具体参照《建湖县“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建湖县“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红色津贴及考核奖励暂行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名单由镇(街道、区)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七、咨询电话
各镇:建阳镇(0515-86312298)、颜单镇(0515-86511670)、恒济镇(0515-86582863)、庆丰镇(0515-86385553)、宝塔镇(0515-86351933)
县委“两新”工委:0515-86231377
县人社局:0515-86211559
八、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附件一:建湖县“两新”组织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表
附件二:建湖县“两新”组织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建湖县委“两新”工委
建湖县人社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