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我县主导产业,培养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工作需要,建湖县高级技工学校决定公开招聘成熟型教师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建设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1〕63号)、《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详见《建湖县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若具有招聘岗位对应的职业教育工作经验,并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奖,提供学生和指导老师的获奖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公告发布
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8:00—9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发至邮箱jhgjjgxx@163.com。
(3)上传报名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
j《建湖县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k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l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m相关专业(工种)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n相关职业教育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
o《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收取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费100元/人。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建湖县人社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
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机电专业(工种)操作技能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对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微型课和答辩分值分别为70分和30分。技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以技能测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总成绩。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参加技能测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建湖县人社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建湖县人社局现场复核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核的建湖县人社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
4.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建湖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5.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2)聘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携带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建湖县人社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建湖县人事档案室。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说明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建湖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6210231。
4.建湖县人社局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86211559。
附件1:建湖县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成熟型教师岗位表
附件2:建湖县高级技工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
建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