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三部门关于转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建人社〔2021〕44号)文件精神,现就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建湖籍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共4人,其中城乡社会管理岗位4人。
三、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高中以上学历,熟练电脑操作办公;
5、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有毕业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就业困难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建湖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联系人:赵明亮、刘明联系电话:15861900460、17551037288。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资格初审。由开发区组织、纪检、社会事业局和人才中心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建湖开发区将根椐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考试,准号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和考试。公共服务中管理服务需要的岗位由开发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分为办公自动化实践操作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各100分。按办公自动化实践操作(计算机汉字录入和excel表格制作)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考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体检合格后一并录取)。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报或建湖e人社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安排。
6、资格取消。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在招录过程中因用人单位工作需求调整,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有权调整或取消部分岗位报考资格。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用人单位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