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我县部署企业职工“冬季维权行动”,预示着该县一场历时近两个月、“拉网式”的企业职工支付情况大检查的大幕正式启幕。我县决定从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职工“冬季维权行动”,重点检查企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一、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县各类企业,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破产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全县各类企业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特别是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检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宣传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执法检查阶段、分析总结阶段,采取企业自查,各镇(区)普查,县领导协调小组督查、抽查的办法进行。
二、成立组织,合力推进
该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总工会、人社局、公安局、财政局、信访局、城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各镇(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上下统一、同心协力组织体系,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做。
三、落实责任,各司其职
各镇(区)负责本区域内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把专项检查与其他工作同步安排、一起落实,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调查摸底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针对重点企业的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特别是对因生产经营困难已有拖欠苗头并可能导致欠薪逃匿的企业,以及对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可能导致欠薪的建筑企业逐一核实情况,做到发现和报告在早,防范和化解在先,预防和制止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发生;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在建工程和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工作;县总工会具体负责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维权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对欠薪逃匿、拒不配合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预防、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应急资金的安排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做好职工工资相关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四、强化督查,认真考核
县里成立督查组,由政府办督查科牵头负责,每半个月督查通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做到奖惩兑现、赏罚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