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详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表》、《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1日至2005年7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体报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县直代码1—6、9—16、19和镇级代码1—6岗位的人员须具备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格,报考县直代码7、8、20和镇级代码7—15岗位的人员须具备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考试资格。
6.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1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请登录网址http://baoming.amesoft.cn/s/jhwj2023进行“新用户注册”。登录账户,真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报名时所需上传附件材料均为原件,支持jpg、png等多种常规图片格式:
a.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b.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2022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c.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书查询证明。
①报名、资料上传 2023年7月11日—7月19日16:00
②资格初审 2023年7月11日—7月20日12:00
③陈述申辩 2023年7月11日—7月20日16:00
④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3年7月11 日—7月20日18:00
⑤缴费确认 2023年7月11日—7 月20日18:00。
卫健委组织人事科联系人: 孙春燕 夏玲琍
联系电话:0515-86210311,0515-86212139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a.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b.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报名系统,逾期未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c.对考生网报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考生可在24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一般岗位开考比例设1:3,紧缺专业岗位开考比例设1:2(详见岗位表)。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d.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5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通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卫健委组织人事科联系。
e.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设卷面总成绩的50%为合格线。
2.资格复审: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前,卫健委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护理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相关的应知应会知识、实践能力操作;其他岗位采取行业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设60分合格线,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专业岗位空缺时,在同一专业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选岗
根据体检结果,报考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选岗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建湖县政府门户网站群(http://www.jian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新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 86232096(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公告由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