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公开招录建湖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庆丰分公司6名工作人员。
一、岗位设置
1、分公司负责人一名;
2、会计兼保管一名;
3、营业厅收费员二名;
4、维修兼抄表人员二名。
二、报名条件
1、分公司负责人:从事水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 50周岁以下 (在镇中心水厂任厂长或副厂长5年以上、工作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身体健康。实际居住地在庆丰集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事业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2、会计兼保管: 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文化,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专业3年以上。家庭住址在庆丰集镇,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好,有较强的责任心。兼有从事简单自来水管网设计经历和施工组织能力者优先。
3、营业厅收费员: 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文化,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好,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办公操作技能。计算机专业及相似专业优先,家庭住址在庆丰集镇者优先。
4、维修兼抄表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庆丰镇原水厂从事安装、抄表及维修工作5年以上。家庭住址在庆丰镇并熟悉所在镇用水户分布情况,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沟通协调能力强,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好,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够从事简单自来水管网设计和施工组织能力、具有专业技术证书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2012年12月21日。
2、地点: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庆丰营业厅(派出所东侧)。
3、联系电话:18921859789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和住房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个人简历,从业情况说明。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对符合报名资格的分公司负责人,进行组织考察;
3、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会计兼保管、营业厅收费员、维修兼抄表人员,组织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并实地走访了解情况;
4、对确定的初步人选组织体检。
五、录用及待遇
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由招录领导小组在考核、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水利局党委研究确定。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对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后,符合用人条件的可以续签。
分公司负责人月工资1200元,其他人员月工资95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建湖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