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三部门关于转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建人社〔2021〕44号)文件精神,现就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建湖籍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岗位2人。
三、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精通电脑业务操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有毕业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报考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额满为止。
报名地点: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人力资源中心(科创大厦一楼1号窗口)
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69903699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审核。由区组织、纪检和人社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高新区将根椐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和考试。我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分为办公自动化实践操作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各100分。按办公自动化实践操作(计算机汉字录入和excel表格制作)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
(四)体检。合格人员的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e人社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具体岗位由高新区管委会统筹安排。
五、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江苏省建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