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文秘公告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县行政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有关要求
文秘 1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第一学历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优先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冠华路2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徐宏,联系电话:86153301,13851330068。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建湖县行政服务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由组织公开选调的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继续选调该职位人员。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共同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⑴ 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写作及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⑵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
⑶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数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从事岗位以及写作能力进行了解。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服务中心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建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选调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解释。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 湖 县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2013年5月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