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县委新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新闻采编岗位;
2、招聘人数:2人。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热爱新闻事业,有较强的写作及文字编辑能力,能够适应新闻宣传工作岗位要求,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建湖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专业,取得相应学位(专业类别所包含专业参见2012年9月《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截止2013年5月1日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媒体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不受专业限制。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在网站下载并填写《建湖县公开招聘县委新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需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县级以上新闻媒体相关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媒体主管部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2日至31日(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 6:00
报名地点:建湖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建湖县城人民南路8号,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0515-86212568
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对照报考条件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不得持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辞退。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别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已报考的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指定复习内容和考试大纲。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笔试合格成绩不足6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如面试形不成竞争,则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3、体检和考核(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排名(如有末位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政审)。体检、考核(政审)出现缺额的,从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核(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县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回避的原则,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整个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相关内容由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515-86220257(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15-86212568(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5-86210301(县纪委执法室)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
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